13、第 13 章(1/4)
第13章
程知渔还呆呆地等着陈征把自己拉进群里呢,结果自己的手腕却突然被一把拉住了。
两人一个拽着他,一个伸长脖子凑过来看,七嘴八舌道:
“……卧槽!是真的,这不是最新款吗?我去……给我摸摸!”
“咱们昨天分开后你上哪儿买手机去了啊,这个要很贵吧?我都舍不得……”
程知渔都呆住了。
他知道这个手机很贵,却不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工具竟然也能成为身份的象征。好似他拥有了一部风靡在年轻群体里的牌子手机,就摇身一变成了人上人。
这一刻,名利双收受人追捧的美梦好像成真了一般。
被同龄伙伴围绕、羡慕,这种体验还是头一次。
程知渔晕乎乎的,感到有些头重脚轻。
“有那么夸张吗?”他愣愣地把手机递过去,故作大方地让同学赏玩,又忍不住有些心疼地叮嘱:“你们拿稳一点啊,小心别摔了。”
程知渔从小到大,并没有什么很拿得出手的东西。
唯有读书是他的强项。
可是分数并不能让他在人际交往中获得什么优势,在他的家乡,爱读书的才是异类。
孩子们好像一生下来,人生的轨迹已经被安排好了,结婚、生子、劳作,家长里短,柴米油盐,最后每一个青葱鲜嫩的少年都被蹉跎成风干的腊肉。晒走了水分、流走了脂肪,只剩下咸与苦。
除此之外就是他俊秀的容貌,但这一优点仅有他一人欣赏。
因为在他们那儿,程知渔这种清秀文弱的类型在男生中不受欢迎。
在乡下,十几岁青春期的男孩子们长得其实不太好看,正值人生的尴尬期。
抽条的个子让他们看上去高高瘦瘦,烈毒的太阳把他们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,与此同时,第二性征也开始发育,肩膀开始变宽,声音变粗,像聒噪的公鸭嗓。他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关于女生,游戏和篮球的话题。
程知渔天生就是晒不黑的体质。
若是在烈日下劳作太久,他就会被晒伤,脱一层皮之后就变成更白。脸上更是一个痘印痘坑都没有,白净的脸上带着一点讨喜的婴儿肥,太阳一照,通透得连毛孔都看不见,把他放在人堆里简直会发光一样。
因为发育迟缓,他的个子不高,说话细声细气的。
男生们觉得他这样很“娘”,有时候会挤眉弄眼的故意学他说话的语气。
程知渔甚至不知道那是在取笑自己。
因为他很爱自己的妈妈,他不觉得娘是一个骂人的字眼。
他的妈妈不仅长得好看,也很有力量,男人才能推得动的石磨她一只手就能推动了,家里虽然不富裕吧,但也没有饿过他一餐,还把他养得这么聪明机灵,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人去呢?
不过为了合群一些,程知渔也有尝试过让自己“男人”一点。
比如他也学着那些男生说脏话。
不过说不了太脏的,只能说点笨猪、饭桶、败家子之类的……因为说太脏的他妈会揍他。
也学过他们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做出空气投篮的动作。
这个就更诡异了,程知渔根本不会打篮球,所以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滑稽感,有种东施效颦般的喜剧效果。
所以程知渔也只好放弃了。
程知渔总是形单影只的,偶尔只有女生会跟他说说话。
男生们就更不待见他了。
有次程知渔在厕所偷听到他们说自己是女生们的舔狗,还说跟女孩子玩的男生没出息。又说他长这么漂亮,底下是不是没有长小鸡鸡,要不要放学把他给堵了,扒了裤子看一看,说不定他其实是女孩子。
吓得程知渔立马就告老师了。
幸好程知渔成绩好,是老师的心头宝香饽饽,此事也就有惊无险的过去了,只是又多了一个告状精的外号。
读书果然有用!
于是程知渔变得更加信奉知识改变命运,加倍用功读书。
程知渔倒也不怎么难过。
因为给他起外号起的最欢的两个男生,同时也是最高最壮的两个男生,一个初中毕业后去混社会,跟着大哥炸街,进了少管所;一个染了黄毛要学鬼火少年,然后摔断了腿。
而程知渔却成了他们那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