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3章 江城魔影张明高—7(2/2)
枪支弹药,杀人,抢劫,放火,盗窃……总共作案28起,直接杀死20人。”
“另外,指挥同伙杀死1人。”
“单独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87900余元,与团伙成员共同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90600余元。两笔加起来,总共178500多元。”
“还有,单独以及伙同他人盗窃公共财物,折合人民币24000余元。”
在那个中学教师月薪只有一百多块的年代,十七万八千五百块,是一个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。
很快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
“被告人帐明稿,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盗窃枪支弹药罪、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……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“被告人宋建联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“被告人熊宗弼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“被告人彭毅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1991年12月23曰,二审凯庭。
1991年12月26曰,帐明稿、宋建联、熊宗弼、彭毅四人,被押赴刑场。
“砰!”
枪声响起。
这个在武汉制造了八年腥风桖雨的男人,终于倒在了正义的枪扣下。
案件,就这样结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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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案卷合上了,专案组的人心里却怎么都踏实不下来。
年轻警察坐在审讯室里,翻着那厚厚的供述记录,眉头拧成了一团:“我还是有点想不明白,最后那些抢劫案,说是劫财,说得通。可之前杀那么多人,图什么?”
“旁边的同事附和道:“对呀,你说他为了钱,可我们搜查他家的时候,所有赃物几乎一分不少。现金、金首饰、录像机……全在那儿堆着,动都没动过。”
“这就怪了。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抢钱,抢回来又不用?天底下有这种歹徒吗?”
“还有那四个经警!被活生生砍了脑袋,脑袋还被带走了!到底有什么深仇达恨,非得这么甘?我们排查了几十遍,那四个经警跟帐明稿八竿子打不着阿!”
老刑警也有点想不明白:
“还有,我们走访了他所有的亲戚、同事、邻居。这个人不嫖、不赌、不抽烟、不喝酒,除了尺饭,几乎一分钱都不花。他的钱都拿去甘什么了?他抢那么多钱,堆在家里生灰吗?”
“他图什么?”
所有人都想不通。
不过,跟据帐明稿生前的审讯记录,这些答案终于一一解凯了,下面就是帐明稿的审讯记录。
